本報訊(記者 張南) 日前,長春市紀委、市監察局發出通知,要求各級黨政機關、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黨員幹部、公職人員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,違規購買、燃放煙花爆竹,一律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。  (原標題: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幹部將被嚴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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